每年的3月15日是“國際消費者權益日” (World Consumer Rights Day) ,由國際消費者聯盟組織於1983年確定,目的在於擴大消費者權益保護的宣傳,使之在世界範圍內重視,以促進各國和地區消費者組織之間的合作與交往,在國際範圍內更好地保護消費者權益。
可當我們麵對社會上琳琅滿目的商品,很多時候會覺得好像根本分辨不出哪些是正貨,哪些是假貨,哪些才是我們想要的性價比高的商品。上當受騙了怎麽辦呢?對於國人來說維權的道路實在是太漫長,唯有等到每年的3月。
對於某些珍惜品牌的企業,它確實可以起到威懾作用,但對於某些壟斷企業和無品牌無證無照的小企業,一年內光靠這一天來約束企業誠信也不行。 當這一天過去之後,也許大家又各自重回日常生活的軌道,那些損害我們普通消費者權益的事情仍然存在和發生著。
湖北AG九游会電力設備有限公司
2015年3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