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國不同的發電方式,所生產的電能的成本是不一樣的,因此電價也會有所不同,為了更好的促進經濟的發展,降低居民生活和企業生產成本,我國根據不同的發電方式,製定了不同的價格機製,本文就對主要的風電、火電、水電、核電等進行簡單的介紹。
核電電價定價機製,2013年 7 月,國家發改委《關於完善核電上網電價機製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價格[2013]1130 號),將核電上網電價由個別定價改為對新建核電機組實行標杆上網電價政策,核定全國核電標杆電價為每千瓦時 0.43元/千瓦時,若所在地區煤電標杆低於0.43元/千瓦時,則隨煤電標杆電價。這一定價政策表明現行核電標杆電價並不高於煤電還便宜,不存在所謂補貼。
水電電價機製,水電上網電價政策分為按經營期上網電價(一站一價)、標杆上網電價(四川、雲南等)和根據受電市場平均上網電價(三峽)倒推三種方法確定。淑娟老師提到的重大水利工程基金補的是南水北調工程,是水利項目,水電企業並未得到補貼。
燃煤定價機製:為推進電價市場化改革,國家在經營期電價的基礎上,對新建發電項目實行按區域或省平均成本統一定價的電價政策。2004 年開始, 國家發改委首次公布了各地的燃煤機組發電統一的上網電價水平,對燃煤機組標杆電價區分為脫硫和未脫硫,規定脫硫電廠上網電價(對脫硫成本的補償)每千瓦時提高 1.5 分錢,同時規定在以後年度根據發電企業燃煤成本的變化進行了適當調整。
針對不同的發電方式進去有區別的定價方式,可以促進我國發電行業的健康有序發展,良性競爭,同時定價機製也是根據成本的變化,不斷進行調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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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12月6日